深圳作为试点城市,其始于2001年11月的政府体制试点改革,被认为是这次“大部制”改革的缩影。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在今年两会期间透露:“大部制改革,在深圳早已经进行尝试。”
事实上,早在2006年,深圳就按大部制思路试水行政体制改革,政府机构已由45个缩减为35个。
七年前深圳受中共中央编制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中编办”)委托,准备推出深化公共行政管理体制试点改革方案时,最初的思路是“行政三分制”。
马敬仁将这一改革的实施分为三个阶段:第一阶段,建立决策和执行分离框架;第二阶段,政府决策、执行、监督三方职能和权力相对分离相互协调;第三阶段,通过建立法定机构体系,完善公用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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